青海省红十字会被命名为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21-12-15 10:14:14
作者:青红
来源:中国红十字会官网
日前,中共青海省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命名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命名省直机关和各市州31个单位为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青海省红十字会获命名。
近年来,青海省红十字会坚持宣传引导,助力民族团结舆论阵地建设。建成“八外一内一辅助”信息化平台,研发启用藏文版青海红十字会官方网站和捐赠信息平台,填补了红十字工作藏文宣传与普及的空白,更好地服务涉藏地区群众,扩大了红十字运动在国内外藏胞中的影响力和公信力。筹建青海红十字会党史教育馆、国际人道法传播中心、玉树灾后重建实物档案馆,接待40余家单位近2000人参观学习。深入基层、寺院、牧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活动,宣讲50余场,受众达1万余人。
青海省红十字会坚持以改善民族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在纾民困、解民难、助民富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助力健康,安排6650万元购置负压救护车68辆,配备移动DR,呼吸机等设备。累计投入3819万元,救助3865名大病患者。助力教育,累计发放助学金725万元,开展贫困高中生、预科生助学项目,资助7980名贫困学生。助力生态,实施“小垃圾、大民生——洁净三江源”生态公益项目,整合4472余万元,在全省6个市州21个县市104个乡镇、村,12个寺院和2个自然保护区工作站安装118台小型垃圾焚烧炉。助力民生,累计投入4484万元,在全省118个农村、牧区实施博爱家园项目,筹措610万元资金实施了“暖心工程”电热炕改造项目,在全省农牧区安装电热炕5028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