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十字会召开全市红十字系统修订《天津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0-10-26 17:07:21
来源:天津市红十字会网站
近日,市红十字会召开全市红十字系统修订《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吴庆云,党组成员、副会长张彤出席会议, 市司法局郑国芬处长、市会机关各部室及所属单位负责人、市会法务干部、修法专家团队、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志愿者等代表参会。
会议首先对《实施办法》修订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介绍了《实施办法》修改主要内容,随后与会人员结合自身职责和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吴庆云在讲话中指出,这次会议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红十字事业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推进依法治会、推动修法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要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一要认真学习贯彻《民法典》。通过学习,要深化认识《民法典》对红十字会等公益慈善组织事业发展的积极意义,其中对相关红十字会法定职责做出了明确规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关于非营利法人的相关条款,进而推动我市红十字会实施办法修法工作。二要推动《慈善法》贯彻实施。以全国执法检查为契机,落实红十字会法定职责,做优建强红十字组织,严格监管,提高公信力建设,完善《实施办法》有关信息化建设条款。三要加强修法论证工作。认真总结研究,多渠道征求意见建议,充分论证,力争修订出一部指导性、操作性强,能解决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务实管用的地方性法规,推动我市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